昨日,从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获悉,龙岗区首次对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实行专项资金扶持,并于3月21日启动申报受理工作。这是龙岗区首次对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及再生建材使用环节实施专项资金扶持。
相关申报从2018年3月2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申报对象是在龙岗区从事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移动式处理企业和龙岗区注册的固定式处理企业,以及龙岗区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使用企业。资金扶持按年度补贴,固定式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按建筑废弃物处理量每吨资助0.8元,移动式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按建筑废弃物处理量每吨资助0.67元,每家企业补贴*高100万元;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按再生骨料使用量每吨资助3.7元,每家企业补贴*高40万元;工程项目按再生骨料直接使用量每吨资助3.7元,按再生建材定型成品使用量每立方米资助30元,每个项目*高补贴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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