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5日公告,公司于2015年8月4日与云南宇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张振鹏、上海振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关于上海振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暨合作协议》。云南恒宇同意分别将上海振宇的51%股权以及19%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及张振鹏先生。其中,公司投资5100万元,方式为以现金方式向上海振宇缴交相应的认缴资本。投资后,公司持有上海振宇51%股权、张振鹏先生持有上海振宇19%股权、云南恒宇持有上海振宇30%股权。【相关公告】
【公告点评】
公司投资上海振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板块重要投资,公司利用制度及平台优势,吸引国内金属行业优秀人才团队加盟,促进公司金属销售网络的完善,仓储体系的加强,极大增强了专业技术管理团队的建设,拓展公司金属贸易业务的海外市场,形成公司自有的网络优势、信息数据优势和技术优势,对公司金属贸易及供应链金融业务未来市场发展战略具有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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